11月26日,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纪委书记严贵福表示,所有上道路行驶的电动四轮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必须悬挂车牌、购买保险并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三者缺一不可。12月3日起,许昌交警将对四轮电动车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违反规定的,最高可处以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