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有网友发布的微博显示,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中,把“江苏省南京市”误写成了“安徽省南京市”。 22日上午,建邺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文书书写有错误,正在草拟修正的文书,并会追究责任。律师称,这是一个常识性错误,不会影响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法院可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