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汉代,火药的主要成分硝石就被用于治病。火药被正史记载出现在宋仁宗时期,据《宋会要》记载,宋仁宗天圣元年,即公元1023年,都城汴京(今海南开封)设有专门制造攻城器械的作坊。其中之一为“火药作”,是专门生产军用火药的。到1044年,曾公亮等人编纂的《武经总要》历时四年终于成书,书中不仅第一次使用了“火药”这个词而且详细记录了军用火药的三种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