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广东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虚假宣传的消费欺诈案件。2019年,蒋女士花了近2万元网购一块“白金镶钻”手表。收到手表后,蒋女士觉得实物与宣传不一致,经鉴定发现手表材质为铁镍合金。蒋女士认为其购买的手表为假货,要求珠宝公司返还货款并三倍赔偿。一审法院判决珠宝公司返还货款19762元,并支付3倍赔偿款59286元。珠宝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广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