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这些非机动车较为常见的交通违法实则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日前在保定就发生了一起非机动车驾驶人因不遵守交通法规,而产生的交通事故。 近日21时39分许,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莲池大街西侧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当其行驶至与裕华路交叉口北约20米处时,与行驶至此的一辆白色小型轿车碰撞,此次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宋某受伤,两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当晚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且宋某在骑行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头盔,故宋某不但受伤还将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保定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请务必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遵守道路法规,各行其道,骑乘电动自行车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日常出行,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