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切除和放疗是治疗口腔癌的两种最有效方法,两者综合应用常优于单独应用。化疗目前仍属辅助治疗,用于手术前或与放疗配合应用。 具备以下条件可采用手术治疗: ①无远处转移;能在安全边界内切除原发灶与颈转移灶; ②病变属放疗效果差者; ③手术切除引起的口腔功能损伤不大,或虽大但通过重建或赝复能使其得到相当程度的补偿并取得病人的同意。 通常口腔癌患者初次就诊时极少伴有远处转移。如疑有远处转移,特别是原发癌较小时,应首先排除第2个原发癌。口腔腺样囊性癌可较早发生远处转移,但此癌病程长,原发灶尚可切除者仍可考虑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