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老版本的中小学生守则里有一条“见义勇为”。2014年8月修订时,这一条守则被删除。就在2014年改动前夕,江西省宜春市正好发生了一起高中生见义勇为的事件,两名高三学生为救人勇斗歹徒,他们救下了一公交车的人,但却重伤错过了高考。难道是因为这件事的影响,中小学生守则才删去“见义勇为”这一条吗?这起事件造成了什么影响,如今两位勇敢少年现况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