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有过明确的规定:学生在实习之前,一定要跟企业、校方签订三方协议,并且确定条款内容,如果校方、企业不能提供协议,可以拒绝去实习,直接向教育局投诉。 除此之外,学校也不能安排学生去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等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工作,不能强制学生加班,什么996啊,007啊,都是不可以的。《规定》还要求学校和实习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押金、提成等,实习单位应该给学生支付报酬,原则上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等。 如果学校指定的岗位不符合这些规定,都可以直接向教育局投诉,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