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东华,1995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为前郭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三级警司警衔。1998年被前郭县委、县政府评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1998年至2000年连续三年被前郭县公安局党委评为先进工作者。2001年7月31日晚,葛东华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搏斗中,被犯罪分子用尖刀刺中心脏,25岁的葛东华壮烈牺牲。2001年10月30日葛东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2001年11月4日被吉林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