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沈阳,一男子欲改名为刘霸道,被派出所拒绝后诉至法院。刘某超诉称,公民有修改名字的权利。派出所则表示,刘某超改姓名是因自己喜欢丰田“霸道”汽车,理由不合理,同时经查丰田“霸道”汽车曾涉辱华广告,刘某超将问题车名作为名字有背公序良俗。法院认为,如人人因个人喜好变更户籍登记姓名,会增加社会管理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刘某超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