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开展督察发现,其位于云南、广西、贵州3省(区)的13家矿山企业中,9家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存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原因分析:中国黄金及相关二级公司没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对下属企业存在的资源粗放利用、生态恢复治理滞后等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乏力。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