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进一步加大行政调解工作,通过行政调解来化解矛盾纠纷。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