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扬州市第13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扬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徐德林介绍:对主城区封控管理范围内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及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按740元/户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对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困境儿童直接给予每人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一次性临时救助;对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要求启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按每人1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予“先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