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7月,一个衣衫褴褛的妇女,左手牵着一个10岁左右的男孩,竟然向平江县县政府上交了16两黄金,随后说了一句,我叫朱引梅,这是我丈夫去世的时候,让我代为保存的党费,我终于可以安心了。 而她自己在过去10年的时间里,宁可讨饭为生,也不舍得花费一分……这个衣着褴褛的女乞丐究竟是什么身份?她有着什么样的感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