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做的是要关注下一代人的生长环境 看看是否能去做出一些相应改变 让还未发生的事情向好的地方发展 而不是因为一些犯人们过往的经历而去破坏原有的秩序 同情可以 顺便给自己敲响警钟 但不能包庇 犯罪他就是犯罪 不能因为他是一个人犯罪或多个人犯罪而去改变判决结果 不能因为他的家庭背景他的遭遇而去改变判决结果 当外在因素可以改变法律的时候 便失去的法律存在的意义 失去了他应有的公正性与威慑性 人的劣性太过容易界定 而法律应有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