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一辆小货车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与牵引车发生相撞。造成驾驶货车的高某、驾驶牵引车的罗某、乘车人郝某受伤、路灯损坏、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民警调查后发现,高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定期进行安检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及载物超载的机动车行驶,且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罗某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经判定,民警认定高某应承担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