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农民响应国家建设龙门滩水库引水工程项目的移民社区,宅基地是当时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4136.933亩后,规划140亩为移民宅基地的(包括小学和炻器厂),现突然接到镇人民政府发布的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必须征收我方宅基地,自2020年10月26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我方要求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示省政府批准该项目和省政府批准征收房屋和宅基地决定的批文,相关部门均未出示。强拆了路边近100多家村民房屋,没得补偿,6月8日有做了听证会被限制两人参与,不许提问只许听,并要当场签署相关文件,村民代表二人没有签字,行政机关又找到村委支书代签字,又没有公布出来。怎么样才能拿回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