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一看守所不允许女律师穿裙子进入会见引起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注意。对此,记者也采访了郑州多名律师了解情况。一名律师表示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或人犯)和监狱(人犯)关押的人都是特殊人群,穿裙子是爱美的一种表现,可能对这些特殊人群来说诱惑不小,不便于管理,容易引发骚动。因此,为防止男犯骚动和骚扰,监狱和看守所都会要求,女律师会见着装要保守、得体,不能过于暴露。记者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狱务公开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回复出于安全考虑,确实有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