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浙江温州。一男子称自己购买一张体育彩票并中奖6000元后发朋友圈炫耀,随后到彩票店兑奖时却发现奖金已被他人领走。6月21日,温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称确有此事,警方目前正在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尚未明确。工作人员还表示,彩票在兑换时,必须持有中奖彩票方可兑换。冒充他人领取彩票奖金,是在犯罪吗?涉事彩票店需要负一定责任吗?我们听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