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李某采用欺诈手段,隐瞒真实的中专学历,利用虚假的硕士学历,入职公司应聘广告创意总监,税后月薪80000元。对此,律媒团特邀北京康达(郑州)律师所知名律师姚坤对此事进行专业解读,姚坤律师认为,采用欺诈的方式签订或者修改劳动合同,则合同无效。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虚构学历及工作经历的行为,双方签订的《员工聘用合同书》无效,被判返还多领取的工资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