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河南洛阳,一小孩在观影时不仅来回走动影响观影,还多次用手触碰和拍打银幕,造成银幕损坏。据工作人员描述,观影途中,试图与家长沟通未果,且全程未劝阻小孩,待观影结束后,双方协商时,家长说影院应该负责,因未能尽到告知银幕不可触摸的义务。律媒团特邀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的盛梦鹤律师解读此事,律师表示,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孩子造成的损坏,应该由其父母全额赔偿,除屏幕修复费用外,影院还可向孩子父母主张停业损失以及赔付影票的损失。同时律师表示:法律不强人所难,孩子家长称影院存在过错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