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依然有很多公司为了节约用工成本,再加上法律意识淡薄,认为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能够不用缴纳社保。实际上这样做有百害而无一利,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不能免除对员工应有的义务,还要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赔偿员工双倍工资。具体赔偿金额要怎么计算?又该如何维权?本期内容就来讲讲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