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明受贿一案。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9年期间,马明先后利用其担任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85亿余元。马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