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某校公告~回粉丝问题有感而发的视频 一、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不提倡结婚,研究生在学期间申请结婚者,年龄应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最低年龄,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 二、户籍迁入我校的在学研究生办理结婚,本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开户籍证明,持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所在民政局办理结婚。 三、代培研究生申请结婚由送培单位办理,我校不受理。定向和委培研究生办理结婚回原单位申请,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四、办理计划生育指标证明时,申请人需持经导师、院系计生兼职人员签名、盖章的个人申请,到校医院计生办公室办理。 五、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应办理休学手续。对在学研究生学校不解决结婚住房,不发放独生子女费,无提供入托场所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