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药业公司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伪造大量野生动物制品专用标识,将大量非法收购来的穿山甲甲片和羚羊角制品“洗白”,再予以出售牟利。仅被查获的尚未出售的野生动物制品价值就上亿元。此案在北京西城法院一审宣判,药业公司及其7名股东和员工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