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1月份开始,王某某在没有得到相关批文的情况下,聚集了温某、罗某、古某等人,成立了一家科技公司,用这家公司来购买小额贷款公司,2017年到2018年,这个涉黑组织依托各种P2P平台,APP软件,还有各种网页和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套路贷,而且还通过网上招聘和熟人介绍,聚集了一百多个人,以公司化的名义来管理这个组织,甚至是制定了绩效考核实施套路贷犯罪,这组织里头每个人还有任务量,还有任务考核,听起来是像模像样,搞得真的像个公司了,那这个集团是怎么来实施自己的诈骗行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