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近日辽宁沈阳,一女子骑电瓶车剐蹭奔驰车,两男子下车后掌掴该女子并扯头发,致使该女子流血不止,以及边上孩子手部挫伤。 在剐蹭的原因没有查明之前,我们暂不判定事故的责任承担。 但是无论是哪方的原因造成的剐蹭,两男子对于女子和孩子的伤害,都已经构成了侵权,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女子的伤害已经到达了轻伤害以上程度,那么两男子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即便是伤势较轻,不构成犯罪,也因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处以拘留和罚款。 对于这个问题,欢迎您参与讨论。 关注 @上海韩律师 。 多学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