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等法律规定,朋友借钱不还,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就近到原告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起诉首先需要到法院的立案庭申请立案,申请立案时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原被告的身份信息。 证据材料主要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和借款协议、借条等。 法院受理立案后,一般会发传票通知被告到法庭参加开庭审理,如果法院通知到被告之后,被告不来参加开庭,法院可以根据证据材料查明事实情况,依法进行判决。 如果法院也联系不上被告,那么可以通过发公告的方式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在公告期满后进行审理判决。 判决之后,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判决要求还款,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冻结对方银行账户,可以从对方的每月工资中扣除,还可以拍卖对方的房产。 即使对方当时确实没有钱,也可以在经后发现对方有钱的时候,随时申请继续执行对方的财产。 对于这个问题,欢迎您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