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对广州东莞男子试工当天猝死一事,其家属表示,事发2月23日,老肖第一天在某公司从事“焊工”工作,尚未签劳动合同。公司老板徐先生表示,死者当天只是试工,公司并没有正式录用他,没有理由让公司承担责任。且是由于其自身疾病死亡,不是因公受伤。公司事发后已经给了5万元的丧葬费。人社局工作人员也回应称,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工伤认定后由谁赔偿,该赔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