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士官? 士官,即“职业士兵”,高于士兵(普通士兵)。 在我国,士官一般从服役期满的士兵中选拔,也可从军外直接招募或由地方高校定向培养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成为士官。 作为士兵队伍的主体力量,士官既是专业技术人才,又是管理教育骨干,按工作性质可分指挥类和技术类。 2009年,我国士官军衔由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二、什么是定向培养士官? 定向培养士官指由部队和地方高校联合培养,毕业后补充到士官岗位服役。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 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地方高校负责; 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定向培养士官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