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辱骂、殴打驾驶员、抢夺司机方向盘等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很大危害,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2018年重庆市“10月28日”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引起社会公众的强烈关注,也对公共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妨碍安全驾驶罪,将干扰驾驶行为入刑,防止风险转化为实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