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李先生在西安市凤城一路仁里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在外地工作,所以没有收房,最近,他想把房子卖掉,但物业公司说要缴纳所欠的物业费、取暖费、空调费等,共计6万6千余元。缴纳费用是应该的,但这么多,王先生就有点疑惑。物业给李先生传了一份欠物业费及违约金明细表,显示从物业费从2013年8月开始欠缴,截至今年3月底,物业费拖欠33761.92元钱,违约金比例(年息)24%,违约金32283.55元,共计66045.47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