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亚云在长沙市宝蓝街经营一家通讯器材商行,2017年,由于其店内销售的自拍杆存在侵权行为,被该自拍杆专利权所有人源德盛公司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定邹亚云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源德盛公司2万元,可时至今日她都没有履行。2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前往该商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