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粉丝的律师网红不懂伪劣商品概念 被不良商家牵着鼻子走 李叔凡律师,是拥有一千多万粉丝的法律大V网红,他的一个视频,或许是某种疏忽,表现出不懂伪劣商品概念,这使他不以“伪劣商品”,而是被不良商家牵着鼻子,以“假货”的名义驳斥不良电商的“狡辩”,且他还违反常识地以“可以起诉”作为推断商品是假货的依据。 1、 某电商称,因为他们卖的商品是没有商标,没有标签,没有品牌等的三无产品,所以不是假货。 众所周知,这种三无产品即使不是假货,也完全可以是伪劣商品。所以对于电商以不是假货来“狡辩”,李叔凡律师应该以电商卖伪劣商品驳斥之,否则是被电商牵着鼻子走。 2、不能以是否可以起诉来确定假货或伪劣产品——因为起诉的必要条件不是确定了是假货或伪劣商品,而是只要原告认为是假货或伪劣商品就可以起诉。是否是假货或伪劣商品,最终必须由法院来判定,而不由起诉的原告来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