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某女子被某刘姓男子包养,收到刘某支付的5万元“包养费”。事后打开一看全是冥币,女子一怒之下报了警,目前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本案中拿冥币支付“包养费”的男子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呢?周兆成律师表示,虽然刘某与该女子存在非法包养关系,但是这种骗色的行为最终经过了该女子的同意,所以刘某不构成强奸罪。 其次,我国《刑法》所规定诈骗罪所保护的财产应是法律所保护的财产,而性交易行为并不为我国法律所保护,因此男子也不构成诈骗罪。 此外,由于使用冥币并未对货币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坏,使用冥币的行为并不能使老百姓不敢使用人民币,因此也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那么刘某的行为法律就拿他没有办法吗?周兆成律师称,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可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刘某如果以包养之名行嫖娼之实,则可面临拘留以及罚款等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