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数据库技术,经历了从1.0到3.0的发展进程。对于区块链1.0而言,其不法风险主要集中于传销及各类诈骗犯罪;在区块链2.0中,以区块链为名或通过区块链技术的赌博行为成为“重灾区”;而区块链3.0中,去中心化的监管及合规义务成为主要的不法风险来源。除此之外,区块链应用还涉及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洗钱等其他不法风险。多变的行为类型以及相关技术的法律属性界定成为了司法实践在认定涉区块链罪名的重大难题。在区块链应用不法风险的刑事法应对上,应从司法实践的难题出发,从不同的维度进行考量,完善立法规范;明确认定机制;从区块链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构建自己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体系,进一步的构建监管规则及治理机制,建立完善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