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17时许,湖南衡阳县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宁顺花诉陈定华离婚纠纷案”情况通报。通报称,宁顺花于2016年12月首次向法院诉讼离婚,因未提供证据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其后宁顺花于2017年7月31日、2018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7日三次起诉与陈定华离婚。自第一次起诉至今5年间,陈定华请求和好的意愿非常强烈。2021年3月3日,宁顺花第5次起诉离婚,法院当日登记立案并组成合议庭审理,举证期限届满后,将择期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