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据人民网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账号发布消息,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对扬子江药业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