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1087条等法律规定,夫妻共同买房,也就是说房子是在结婚之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论实际是一方还贷,还是双方还贷,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都认为是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那么房子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实践中有时还会考虑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间长短、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具体因素,作为离婚房产分割的参考依据。 对于这个问题,欢迎您参与讨论。 关注 @上海韩律师 。 多学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