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讼 初六: 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初六 “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永:长久。 初六,事情做不久,会受到小的谴责,但终获吉祥。《象传》说:“不永所事”,是说争讼不可长久。虽然受到(官吏)小的谴责,是非却已辩明白了。 爻意分析: 初六以阴柔之爻居于卦下,阴居阳位而不正,虽与九四阴阳相应,但中有九二阻碍。幸而九四阳刚,有呼应之势,故终能平息争讼。初六地位低下本质柔弱,与人争讼根本没有实力取胜。初六度德量力,知道争讼最终对自己不利,所以在语言上解释几句为止。虽然因为语言上的争辩而有轻微的灾患,但终究化险为夷而得吉。 初六阴柔能退,不纠缠于争辩,所以能辨明是非,获得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