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减肥类食品案件,郭美美涉案其中。据福建省师范大学法学院丁兆增副教授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郭美美涉嫌上次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因此属累犯,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