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江西高速交警在泰和东服务区现场查处一起实习期违规载货的违法行为。经核实,驾驶员韦某仍处于实习期,同时,车内还塞满包装严实的箱子,经开箱查看后发现全是香烟。交警随即将该车带下高速,并联系相关部门,经烟草局工作人员鉴定,箱内有1250条香烟,均为假烟,金额共计14.6万元。 交警对驾驶员韦某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黏贴实习标志进行罚款100元,及违规载货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处理后,将案件移交至泰和县公安局及烟草局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