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王勍介绍,3月2日3时许,司机郭某驾驶车牌号为豫NX9***小型客车行驶至连霍高速公路357公里处南半幅(虞城收费站附近)时,因错过了高速出口,遂紧急违法停车在行车道内犹豫观察路况,此时夏邑县罗庄乡司机蒋某驾驶豫N01***小型轿车躲闪不及,与豫NX9***小型客车追尾相撞,造成一乘车人受轻微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此起事故,郭某、蒋某负同等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针对郭某违法停车,民警依法给予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针对蒋某驾车与前车未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依法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