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调解离婚的一对夫妻,原本约定一儿一女均由男方抚养,可短短两个月后,男方再次起诉,要将大女儿还给女方。男方称,女方每天短信、视频不断骚扰女儿,女儿也哭闹着要跟妈妈生活,因此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女方则认为,女儿是受了男方指使,而且自己收入有限,又没有自己的房产,因此拒绝抚养女儿。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孩子在父母离婚后,心理健康受到了极大影响。女孩已经10岁了,即将进入青春期,如何避免孩子成为问题少年,是家事法官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孩子的父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年幼的孩子茫然无助,进退两难。在情理和法理的交织中,家事法官能否化解这起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