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开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行为失范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而为防止体罚和变相体罚,规则还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