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刘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在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遇红灯亮起,未停车等候,而是选择了闯红灯,结果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引发了交通事故,刘某某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