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国(和政县志)记载,“入正月过三日即演社鼓,或城或乡下拘。十三日城内张灯,乡民以社鼓来贺,男妇游览……”说明县城十三秧歌汇演的情形,同时也说明秧歌在和政各乡镇的发展与历史。秧歌,俗称“社火”,是“汉族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民间歌舞形式。”见(辞海)。而和政秧歌,以鲜明的地方特色,在临夏地区乃至全省独树一帜,是和政汉族群众在春节期间最喜爱的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