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规定》共计22条,以知情同意和最小必要两项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为纲,要求从事App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告知用户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由用户在充分支持的前提下做出自愿、明确的意思表示。 《暂行规定》规定了五类主体作为重点监管服务的对象,应当遵循的个人信息保护总体要求和应承担的义务。 1)App开发运营者; 2)App分发平台; 3)App第三方服务提供者; 4)移动终端电信设备生产者; 5)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