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近日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原则上不超过三层,优先审批使用村庄空闲宅基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方案提出,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对闲置宅基地和住宅进行整理,因地制宜盘活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