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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基本流程有哪些新变化

原创9221次播放2021-02-0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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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被吊起来处决的人是清末广东潮州知府陈兆棠,他的旁边有着十一个大字:“处决民贼陈兆棠以谢天下”。而陈兆棠在临行前曾写好遗言:“不死于君,不死于国,死于因果”。那么,他口中的“因果”指的是什么呢? 1859年,陈兆棠出生于湖南桂阳,其父陈士杰是曾国藩重要幕僚。据《桂阳泗州寨陈氏续修宗谱》记载:陈兆棠“少有大志,长而能文,磊落瑰奇,激昂慷慨”,但即便他再怎么努力,就是进不了科举的大门。 光绪十五年(1889年),陈兆棠彻底放弃正途的科举道路,而是捐五品同知衔进入杂途,之后在四川大邑县任职。在大邑,陈兆棠展示出剿匪的特殊才华。邑中有匪目张老光子屡犯巨案,但历任知县均悬赏未获,陈兆棠则拿他第一个开刀,使得其他匪徒畏威而改过自新。 1905年,陈兆棠被破格提拔为惠州知府,负责清乡行动,而陈兆棠“屠伯”的称号,便是在广东留下的。“嗜血”的陈兆棠把就地正法发挥得淋漓尽致,然而死在刀下的还有很多良民。据史料记载,陈兆棠在惠州三年,一共就地正法了三千余人。 应该说,清乡既成就了陈兆棠,也使他走上了不归路。在晚清,“清乡委员”如同常设的官员被派驻各地,两广总督也将清乡作为州县吏治考核的重要内容。而陈兆棠所特有的自卑心理,让他不遗余力地奉行清乡政策,以获得进一步的晋升空间。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八月,陈兆棠调任潮州知府,一如既往地执行他的暴力哲学,“一日报诛三百人,郡中震怖”,令人齿寒。 宣统三年(1911),武昌起义轰动全国,潮州光复,陈兆棠也随之被革命军所擒。11月22日上午8时,革命军将陈兆棠缚于竹梯,随后便被枪决。 《清史稿》记为“中十三枪乃绝”,也有中19枪和中7枪之说,不管怎样,陈兆棠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陈兆棠的恩师王闿运对他的嗜杀行为,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杀人本来就是治标的手段,根本不可能根除盗源,而滥杀则又势必进一步激化矛盾。 最终,普通百姓“为匪死,不为匪亦死”,“势必负隅相抗,作困兽之奋斗”。再加上此时清廷大厦将倾,草菅人命的陈兆棠也势必成为人民群众的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至于陈兆棠在地方上的廉政和善政,早就被人遗忘得一干二净了。#老照片 #历史 #老照片修复 #老照片的故事 #老照片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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